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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 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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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2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故事,太狡猾了。。。。各人各体会吧

上帝把两群羊放在草原上, 一群在南,一群在北。上帝还给羊群找了两种天敌,一种是狮子,一种是狼。 上帝对羊群说:“你们要狼,就给一只,任它随意咬你们。如果你们要狮子,就给两头,你们可以在两头狮子中任选一头,还可以随时更换”。


这道题的问题就是:如果你也在羊群中,你是选狼还是选狮子?很容易做出选择吧?好吧!记住你的选择,接着往下看!


南边羊想,狮子比狼凶猛得多,还是要狼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一只狼。  北边羊想,狮子虽然比狼凶猛得多,但我们有选择权,还是要狮子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两头狮子。 狼进了南边羊群后,就开始吃羊。狼身体小,食量也小,一只羊够够它吃几天。这样羊群几天才被追杀一次。北边羊挑选了一头狮子,另一头则留在上帝那里。这头狮子进入羊群后,也开始吃羊。狮子不但比狼凶猛,而且食量惊人,每天都要吃一只羊。这样羊群天天都要被追杀,惊恐万分状,羊群赶赶紧请上帝换一头狮子。

不料,上帝保管的那头狮子一直没有吃东西,饥饿难耐,扑进羊群,比前面那头狮子咬得更疯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连草都快吃不成了。南边羊群庆幸自己选对了天敌,又嘲笑北边的羊群没有眼光。

北边羊群非常后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换天敌,改要一只狼。上帝说:选定,就不能更改,必须世代相随,你们唯一的权利是在两头狮子中选择。

北边羊群只好把两头狮子不断更换。可两头狮子同样凶残,换哪一头都比南边羊群悲惨得多。它们索性不换了,让一头狮子吃得膘肥体壮,另一头狮子则饿得精瘦。眼看那头瘦狮子快要饿死了,羊群才请上帝换一头。

这头瘦狮子经过长时间的饥饿后,慢慢悟出了一个道理:自己虽然凶猛异常,一百只羊都不是对手,可是自己的命运是操纵在羊群手里的。羊群随时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里,让自己饱受饥饿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饿死。想通这个道理后,瘦狮子就对羊群特别客气,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羊群喜出望外,有几只小羊提议干脆固定要瘦狮子,不要那头肥狮子了。

一只老公羊提醒说:“狮子是怕我们送它回上帝那里挨饿,才对我们这么好。万一肥狮子饿死了,我们没有了选择的余地,瘦狮子很快就会恢复凶残的本性”。羊群觉得老羊说得有理,为了不让另一头狮子饿死,它们赶紧把它换了回来。

原先肥壮的那头狮子,已饿得剩下皮包骨头了,并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运是操纵在羊群手里的道理。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点,它竟百般讨好起羊群来。而那头被送交给上帝的狮子,则难过得流下了眼泪泪。
北边羊群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南边羊的处境却越来越悲惨了,那只狼因为没有竞争对手,羊群又无法更换它,它就胡作非为,每天都要咬死几十只羊,这只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血,还不准羊叫,哪只叫就立刻咬死那只。南边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叹:“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要两头狮子”。

这是一道非常简单的选择题,据多次亲自尝试的经验,如果问欧美的朋友,大多数人都会选狮子,但是如果问我们华人,大多数人都会选狼(包括我自己)。
领悟到了吗?握有决定权的才有生机,否则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了…!

潜能密码:当你觉得你的快乐是别人带给你的,那么,你将永远不快乐,因为,你必须时时仰望着别人的脸色与情绪来决定你的喜怒哀乐。

当你觉得:你自己是所有快乐的满足的来源时,你就是那个时时处于快乐天堂领悟的人,你决定你自己的一切。

人生就是做选择,有选择的机会总比听天由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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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00:07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3#
 楼主| 发表于 2014-3-28 00:08 |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3-28 07:4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选择,不要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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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08:17 | 只看该作者
苦苦煎熬换来的自由,更要珍惜
6#
 楼主| 发表于 2014-3-28 12:57 | 只看该作者
瑞德堂 发表于 2014-3-28 07:47
如果有选择,不要做羊。

7#
 楼主| 发表于 2014-3-28 12:57 | 只看该作者
花满楼 发表于 2014-3-28 08:17
苦苦煎熬换来的自由,更要珍惜

8#
发表于 2014-3-29 12: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分享
9#
发表于 2014-3-29 16:25 | 只看该作者

漂亮
10#
发表于 2014-3-29 20:3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11#
发表于 2014-3-29 20:47 | 只看该作者
12#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0:02 | 只看该作者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0: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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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0: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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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0: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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