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深圳市腾晟轩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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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总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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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君临天下 于 2014-4-24 10:59 编辑

                               总        则

欢迎您来到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联盟是一个开放、透明、包容的免费交流平台。盟友有对联盟所有公开版面进行浏览、发贴、回帖的权限。联盟欢迎并感谢盟友在“站务管理”版对论坛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视为联盟的宝贵财富。本规定为本论坛规定总则,具体各个版块仍需遵守各版块规定,如版块规定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主。盟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因盟友发帖造成的后果,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有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维护论坛秩序的义务。

第一章 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联盟保留删除任何违规帖子的权利!


联盟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定,依法从事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经发现本论坛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不良)信息时,将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不良)信息,保存有关记录,终止该用户使用本论坛的权利,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

第二章 ID、头像、签名、头衔管理规定

一、盟友ID和自定义头衔规定

1、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政党和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自定义头衔;
2、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自定义头衔;
3、禁止使用反动、宗教性质等违反国家法规的文字,做为用户名和自定义头衔;
4、禁止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猥亵的、挑衅等内容的文字,做为用户名和自定义头衔;
5、禁止使用带有广告性质的用户名和头自定义衔;
6、禁止使用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性质的用户名和自定义头衔;
7、禁止使用侮辱、攻击、丑化其他会员ID和网易等易引起纷争的用户名注册ID和自定义头衔;
8、使用马甲恶意扰乱论坛管理秩序、辱骂管理人员和盟友者,直接封禁其所有帐号及使用IP。

二、盟友头像和签名规定

1、禁止使用和篡改受国家法规保护的图案,如人民币、国徽、国旗、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照片做为头像和签名;
2、禁止使用公众认可性的,涉嫌低级趣味、侮辱、影射等一切有违国家尊严和文明道德标准的手势、符号、英文等图片做为头像和签名;
3、禁止使用涉嫌色情、暴力、宗教、广告等图片做为头像和签名;
4、上述色情/政治/宗教/广告等签名及头像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禁言7天;
5、禁止签名及头像内涉嫌发布任何性质广告,包括文字、外链地址、图片等;
6、头像、签名过高,或者晃眼特效等博取眼球,影响阅读帖子的,管理员有权修改;
7、禁止使用侮辱、攻击、丑化其他会员ID等易引起纷争的签名;
8、禁止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猥亵的、挑衅等内容的文字,做为会员头像和签名;
9、禁止使用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性质的会员头像和签名;
10、遇其他突发特殊事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联盟对此规定保持最终解释权,随时进行修订、完善的权利。

第三章 文章发表和回复

一、发帖标准
1、严禁发表对盟友或版主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挑衅的言论。对于任何人身攻击内容,发现后第一次禁言7天,第二次永久禁言;
2、严禁发表色.情主题和回复,不得发布带有性描写的内容;
3、严禁发布不明链接、广告、网站等有可能使玩友上当受骗的帖子(包括不明二维码);
4、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
5、发布以上内容的帖子将被直接删除,严重者将处于定期禁言,永久禁言乃至删除帐号的处罚;
6、我们鼓励并感谢大家分享优秀文章,但请在发表时选择【转载】分类,并在文章开头显要位置注明作者名称及出处;
7、转载文章未标明原作者及出处情况一经发现核实,转载者禁言7天;
8、非交易、拍卖区的发帖、回帖内容均不得涉及买卖,违者警告一次并删帖,再犯者禁言7天;
9、不可发布未经他人授权的图文信息,一旦发现核实,禁言一个月。(联盟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零容忍);
10、只发主题不互动的会被删帖,指发了主题后,对盟友的回帖不进行任何互动,这类主题将会被删除;
11、禁止发布受国际/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首次违规警告,再次违规禁言7天;
12、禁止恶意、大量挖坟等操作,指超过1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又被顶上来,且近期无相关新热门事件发生。只处理第一个挖坟的,对其警告一次,视严重程度禁言处理;
13、盟友在联盟发帖、回帖的图片可以使用自己制作的不带商业性质的水印(LOGO),禁止链接其他网站的网址和图片来联盟发帖。盟友发帖、回帖使用图片均不得带有网址式样和其他网站的水印(LOGO);盟友的签名请勿带联盟之外其他网址的连接;
(压缩图片与发帖上图教程:http://www.jadepot.com.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4481&fromuid=9864
14、联盟会员在发帖的时候,标题请勿带有“公告”、“通告”一类字眼。凡标题带“公告”、“通告”一类字眼的帖,发帖权限仅限于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论坛管理团队。

二、精华贴标准
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原创帖优先考虑;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能够让盟友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具有代表性,引领氛围的;本版块版主认同此帖为优秀文章。
其他

1、在各个版块发贴前,请注意查阅相关版块的规则;
2、发表紫砂、茶品相关资料和心得体会的请注明转载或原创。优秀原创文章,将给予加分或精华以示嘉奖;
3、在解决会员的问题时,回答应尽量详细,请尽量带有具体的操作过程和分析。对于好的解答,我们会将其给予加分以示嘉奖;
4、发布举报贴、投诉贴(交易投诉发在交易版块)、建议的请发布在 【站务管理】!并按该区版规发帖;
5、很多问题都是已经解决或被回答多次的,本论坛有强大的搜索功能,请发贴前先使用搜索功能;
6、《站务管理》外的任何板块,不允许对版主的处理结果和版规评头论足;
7、同一内容不要多板块重复发布。只保留一个,累劝不听者,禁言;
8、不支持顶老帖(超过最后回复20天的新回复),因为会妨碍别人的正常交流。

三、严禁贴、灌水贴、垃圾贴和广告贴的界定
严禁贴: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使用或篡改国家标志及国家领导人图片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自动过滤、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本论坛禁止任何涉及时政、社会性话题,违者禁言。

灌水贴:
只有 标点/符号/表情/纯引用 的纯灌水;重复回复同一内容或无意义回复;各版可视具体情况界定灌水行为(同样适用于点评);同一版面连续10帖及以上行为视为屠版,视论坛等级区别对待,明知故犯禁言处理。
垃圾贴:
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贴;标题不明,不知所以然的主题;同一版面内容重复的文章;空贴、试发贴。
广告贴:
欺骗点击类的地址链接;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利益的链接;不健康或违反规定的链接。

四、回复可见帖注意事项:
请各位朋友不要轻易使用回复可见来进行发帖和对内容的隐藏。
除非是非常有必要的帖子(如剧透),才可以设置回复可见,水帖、骗回复帖等无意义的,禁止设置回复可见。
大家发现此类帖子请点击【举报】按钮,版主会在第一时间警告,并且编辑掉该帖子中的回复可见模式。

第四章 盟友违规处理办法
一、处理手段:
对违规会员的,根据其违规程度处理手段包括(不仅限于以下手段):

1.对违规人实施IP禁止访问;
2.对违规人实施暂时禁言或永久禁言;
3.扣除违规人论坛积分并对违规人员提出严重警告;
4.对违规人员提出劝诫或警告;
5.锁定或删除违规内容;
6.任何版块出现违反版规情况,管理人员都会进行警告操作,累积三次警告后将自动禁言七天!

二、处理依据:
版主在版务管理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违规现象可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以下情况为严重犯规,须从重处理:
1、怀有侥幸心理而明知故犯;明知违规却用掩耳盗铃的手段逃避或打擦边球的;
2、屡次违规的,将从重处理。删帖后注册马甲继续违规则禁止其IP;
3、因为对于版主按规定的处罚、处理不满而恶意违规破坏秩序的;
4、他人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辱骂管理人员,此种行径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
5、任何人对版主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6、会员挑拨离间,意图扰乱版主与会员之间关系的;
7、以某种理由煽动其他会员离开论坛。

以下情况,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
1.新来论坛初犯者,能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2.老会员如不慎违规,认识错误并及时更正的;
3.由于误操作,或网络问题导致一些“假”灌水行为证实后。

第五章 盟友管理


盟友有权对论坛内的违规内容进行监督、批评和投诉;有权提出自己对论坛的建议。

一、盟友投诉的管理
盟友建议、投诉的受理专区在论坛【站务管理】,盟友如在其他版块发出投诉和建议,论坛管理人员将有权不予处理或直接删除。【站务管理】属于正规板块,任何盟友不能在内发表无关贴。


二、盟友进行投诉时的管理办法
1、对他人违规内容的投诉,经管理人员查实后给予处理,对投诉者(核实后)酌情给与奖励;对于举报内容不实者,管理人员将不予处理;
2、对不服管理人员处理者,请在【站务管理】将事情起因、经过、结果如实以平和措词列出;
3、对于已做出违规认定,违规会员依旧强词夺理者,从重处罚;
4、对于处理投诉过程中,被投诉人、投诉人、关系人、无关系人如果在论坛或者其他平台上使用不文明用语,论坛有权根据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注意事项

1、遇到问题,先查看论坛相关规定,或寻求版主/管理员帮助;
2、请维护论坛的安全与形象;
3、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4、请对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
5、会员有申诉权利,遇到事情可以向管理员申诉。在【站务管理 】直接给管理员留言,我们将在24小时给你处理并回复您。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网站保留以上规定的 修改权、解释权;对于版规未明确规定的问题,联盟版主有权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临时讨论决定并在讨论中充分考虑盟友们的利益,不排除将问题交由全体盟友协商处理的情况,讨论决定后,及时将结果在论坛公布。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2014-4-21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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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4-21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4-2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应该总版置顶。
发表于 2014-4-22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丝丝不烦 发表于 2014-4-22 21:59
支持,应该总版置顶。

应该是全局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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