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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3-17 1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jadepot.com.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4916&extra=&page=1
事件详情如上,烦请各位了解后仲裁下谢谢。
2#
发表于 2012-3-17 19:34 | 只看该作者
先坐上在看神马情况
3#
发表于 2012-3-17 19:41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版主也很无奈啊
呵呵
4#
发表于 2012-3-17 19:43 | 只看该作者
欣赏一件玩物,能吵起来,你俩够可以!

点评

不许笑,仲裁时旁听的要严肃  发表于 2012-3-17 19:47
5#
发表于 2012-3-17 19:4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6#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19:55 | 只看该作者
茶样人生 发表于 2012-3-17 19:43:32
欣赏一件玩物,能吵起来,你俩够可以!

没人想和他争吵,仔细看看回帖就明白了哈哈
7#
发表于 2012-3-17 20:2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如果杨兄不是因为这个身份。。。

同情一下
8#
发表于 2012-3-17 20:4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杨兄把电脑关了,泡壶好茶再说吧
9#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0:43 | 只看该作者
农夫 发表于 2012-3-17 20:40:12
建议杨兄把电脑关了,泡壶好茶再说吧

唉。在我发帖前,已经有几位坛友因为他的语气而产生火药味了,想不到我试图阻止矛盾激化让他注意语气结果引火烧身,实在是相当的无语。
10#
发表于 2012-3-17 20:46 | 只看该作者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0:4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大师兄站在第3者的角度的观点,很多时候正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此还是建议紫雨仙客坛友,换位思考下,如果您是看客,东西是别人的,物主如此回复您,您是否受得了。
12#
发表于 2012-3-17 21: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紫玉仙客 于 2012-3-17 22:30:30 编辑
小杨 发表于 2012-3-17 20:48:39
感谢大师兄站在第3者的角度的观点,很多时候正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此还是建议紫雨仙客坛友,换位思考下, ...

作为版主,你是不是要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回复?
我说的:“对蜜蜡,你还要再认识“是2011年9月6号对另一位会员破石堂主人的回复!在十五楼!
吉草加 是在2012年3月11号把帖子挖出来,回复我”这个不是老蜜蜡“。在19楼。
对这样的回复我理他了吗? 回复后,他又接着对我挑衅:”对蜜蜡,您更需要再认识?这种舶来品要再认识是比较容易的,不要说得神乎其神。“
请斑竹大人看清楚,是谁出言不逊在先?
然后你上来就给我扣帽子!
版主是这样当的吗?
13#
发表于 2012-3-17 22:33 | 只看该作者
都消消气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22:55 | 只看该作者
紫玉仙客 发表于 2012-3-17 21:41:42
作为版主,你是不是要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回复?
我说的:“对蜜蜡,你还要再认识“是2011年9月6号对另 ...

他人对您的还要再认识那句话回了这么句应该是出于对于您的东西不认可以及看您没有发表任何证明自己东西的话直接就告知对方要加深认识而导致,到现在还没认识到一切是因为您自己的用于语气而导致实在是无话可说。另外,您认为我做的不对也无妨,反正也已提请仲裁,既然您认为自己没错,那么为什么要对我提请仲裁这么有意见?安心等结果好了。
15#
发表于 2012-3-18 00: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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