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2016年版本与食品接触的容器强制性国家标准处罚案例》
文中所叙「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对于作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199,07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因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对“上下爪”进行有机涂层处理,并于2018年6月重新通过检测,主动消除了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上述案件为未依国家《与食品接触容器》2016年版本GB4806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依《食品安全法》,进行罚没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余万元,此案例中因当事人积极配合,因此减轻处罚。
这个案例仅仅是鲜榨橙汁机上铝制爪而已,未依规定对铝制材料进行涂层,那每天频繁与茶水接触的紫砂器呢?紫砂业者一般知道1,294种允许添加的正清单物质以及其析出迁移的规定上限吗?知道那些化工原料不在列表内、属于违法添加行为吗?
当下紫砂产品同样已垄罩在强制性标准的法规之内,制造并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有罚没违法所得的风险以及相关法律刑责问题,紫砂从业人员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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