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找回密码
 注册(防广告机注册,验证问答见提示)
楼主: 砂缘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注意]遇到这样的“客户”,我也无可奈何

[复制链接]
46#
发表于 2008-11-25 17:2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百无禁忌在2008-11-25 13:44:22的发言:

说明很多问题啊,最主要的一点。志培的壶是非常有人缘的,竟然如此百折不挠的想得到。不过方法终究可耻。

希望在联盟内暴光此人。至于志培所说的给此人一个生活的空间,我想,一、在联盟之外的空间很大;二、如果自己不给自己留后路的话,我们又何必给人家留后路呢。毕竟次人行恶在先啊。希望同时也能给有此想法的人一个警示吧。

呵呵,人家可能已经不敢再混下去了。再来就人肉一下
4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5 17: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eelimao在2008-11-25 16:59:20的发言:

志培兄,他买你的第一把壶,就是这一把壶吧


呵呵,李兄,这把壶不会就是他转给你的吧?那事情就更复杂了。

48#
发表于 2008-11-25 17:3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就是他们转给我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卖,一个寄,呵呵
49#
发表于 2008-11-25 17:41 | 只看该作者
  但是这把壶一点问题都没有,好用的很,舒服              
50#
发表于 2008-11-25 17:4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eelimao在2008-11-25 17:36:49的发言:
呵呵,就是他们转给我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卖,一个寄,呵呵

 

 

默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25 17:42:40编辑过]
5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5 17:45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eelimao在2008-11-25 17:36:49的发言:
呵呵,就是他们转给我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卖,一个寄,呵呵

还两个人呀,无语了。我真心对朋友,换来的不知是什么了。。。。。。。
52#
发表于 2008-11-25 17:48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eelimao在2008-11-25 17:41:36的发言:
  但是这把壶一点问题都没有,好用的很,舒服              

老李,你的心态,我是非常非常佩服的

53#
发表于 2008-11-25 18:0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eelimao在2008-11-25 17:36:49的发言:
呵呵,就是他们转给我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卖,一个寄,呵呵

我说明一下情况。

由于我这个朋友不会论坛上传图片。壶一直用我的ID贴上BBS的。有壶友询价,我一般告诉我朋友的手机号直接联系的。当中发生的,我一概不知。

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也百口莫辩。

我相信石狮吴兄、NNMM兄比较了解事实的情况。

我想说的,也就这些,今天起,这个ID就我自己用,我玩自己的壶。

54#
发表于 2008-11-25 18:1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08-11-25 18:09:18的发言:

我说明一下情况。

由于我这个朋友不会论坛上传图片。壶一直用我的ID贴上BBS的。有壶友询价,我一般告诉我朋友的手机号直接联系的。当中发生的,我一概不知。

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也百口莫辩。

我相信石狮吴兄、NNMM兄比较了解事实的情况。

我想说的,也就这些,今天起,这个ID就我自己用,我玩自己的壶。

我相信飞兄的,就算此事当时是他人委托,兄也是尽一份朋友义务帮忙,相信不会和兄有任何的直接关系。

55#
发表于 2008-11-25 18:21 | 只看该作者

请往我家寄一把,看看会不会掉芽!

56#
发表于 2008-11-25 18:2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探春在2008-11-25 18:21:06的发言:

请往我家寄一把,看看会不会掉芽!

57#
发表于 2008-11-25 18:2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乔丹在2008-11-25 18:11:07的发言:

我相信飞兄的,就算此事当时是他人委托,兄也是尽一份朋友义务帮忙,相信不会和兄有任何的直接关系。

谢谢兄的信任!

其实,在LEELIMAO兄购买帖上来的那把壶时,我已经结束了以前的工作,来了深圳。直到看了LEELIMAO兄的(呵呵,就是他们转给我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卖,一个寄,呵呵)回帖,按我的理解,LEE兄认为我们在一唱一和,我认为我有必要出来说明一下情况。

5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5 18:2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08-11-25 18:09:18的发言:

我说明一下情况。

由于我这个朋友不会论坛上传图片。壶一直用我的ID贴上BBS的。有壶友询价,我一般告诉我朋友的手机号直接联系的。当中发生的,我一概不知。

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也百口莫辩。

我相信石狮吴兄、NNMM兄比较了解事实的情况。

我想说的,也就这些,今天起,这个ID就我自己用,我玩自己的壶。

呵呵,飞兄也来了,我也相信你是为朋友,这位朋友你以前不了解,现在也应该是了解了,包银壶的事,你也知道,我当时也和你有过沟通。我相信你的为人,这件事和你是没关系的。整件事我也说清楚了,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就让过去吧。明天会更好!

59#
发表于 2008-11-25 18: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08-11-25 18:27:22的发言:

谢谢兄的信任!

其实,在LEELIMAO兄购买帖上来的那把壶时,我已经结束了以前的工作,来了深圳。直到看了LEELIMAO兄的(呵呵,就是他们转给我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卖,一个寄,呵呵)回帖,按我的理解,LEE兄认为我们在一唱一和,我认为我有必要出来说明一下情况。

 

 

兄的IP之前接给了别人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他用您的IP所做的一切事情,飞兄您本人是认可的。

至于您结束了之前的工作,我相信LEELIMAO兄是不知道的,在这个概念上,我认为LEE兄之前说的,并没有出圈,只是您没有公开,别人也不知道内情罢了

不过既然此事已经与飞兄您没有什么关系了,也就过去好了。与兄握手

60#
发表于 2008-11-25 18:43 | 只看该作者
“礼” “理”并重 支持楼主 !顶!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深圳市腾晟轩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粤ICP备18063540号,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100号 )

GMT+8, 2024-5-24 04:47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