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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圆镜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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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壶友网管理团队无耻行径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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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3-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济 于 2012-3-7 21:22:11 编辑

另外也劝我放下N多次了,您也要放下“放下”了~:)

我喝茶看书去了,你们继续~
17#
发表于 2012-3-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济 于 2012-3-7 21:23:35 编辑
老太极 发表于 2012-3-7 21:22:07
看来揭露其他陶手的重任您来最合适。


对不起兄,我还真不是以炒作“名家壶”见长借以牟利的壶商,这个您还是请专职壶商来吧~民工是最可爱的人
18#
发表于 2012-3-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太极 发表于 2012-3-7 21:28:26
壶商能否揭露
看来还是您最合适。

见识到什么叫太极了 自叹不如~投降 逃跑。。。
19#
发表于 2012-3-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圆镜居士 发表于 2012-3-8 09:26:23
你了解事情经过吗?是因为没开到证书吗?两只壶我都加了利润转出去了,开不开证书还有什么意义?我不过是 ...

你怎么在壶转出去之前不在论坛提这个事呢?还不是怕壶砸在你手上转不出了?现在转出去了 提这个事你让接手你的下家怎么想?

表跟我提什么道德啥的,归根到底就是钱呗,还是利益作祟而已罢了
20#
发表于 2012-3-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济 于 2012-3-8 13:56:36 编辑

未济:“你怎么在壶转出去之前不在论坛提这个事呢?还不是怕壶砸在你手上转不出了?现在转出去了 提这个事你让接手你的下家怎么想?

表跟我提什么道德啥的,归根到底就是钱呗,还是利益作祟而已罢了。

楼主199楼回复 未济 的帖子

因为现在我知道证书开出来了!证明他就是说谎了!


楼主在224楼回复 TYAMIO 的帖子

那个网站里我讲的很清楚。周定华在否定这这两只后又告诉我在丁山的朋友给15000可以补两张证书,所以我相信这两只一定对。

楼主,你回复我的帖子说是壶出手了你”现在“才得知证书开出来,周是要钱开证书,在224楼回复TYAMIO贴子中,你说你当时马上就知道15000能开证书所以壶是真的出手了,我看你的逻辑前后严重矛盾啊。

我来帮你整理一下思路,首先你拿壶给周开证书,被周指这个壶是假的,然后依据你的回帖出现了两种结果:

1、依照224楼对TYAMIO的回帖,你当时没多久就知悉那个壶15000证书是可以买的,所以你确认是真货,然后你出掉了壶,那么请问当时壶在你手上,并且你知道内幕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爆料?等到现在才爆料?现在你赚到利润,你让现在卖这两只壶的下家陶X轩,怎么想?

2、依照199楼对我的回帖,当时你的东西被作者否定了,你也不清楚证书能够买,你仍然将壶按照真品加了利润出给了下家。你”现在“(你这个”现在“不能把去年,前年的旧事归为”现在“吧)才知道证书是可以买的,所以你现在才开始爆料。
那么请问,在作者否定壶,认定是假货,你为什么仍然按照真品出手给下家?并对下家保证是真货?(前提是你当时不清楚证书能买哦,因为你是”现在“才知道的)

请楼主对于自相矛盾的回帖,选一个正确的思路进行回复,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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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3-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济 于 2012-3-8 23:03:09 编辑
圆镜居士 发表于 2012-3-8 18:11:07
当时15000补两张我不接受,一年多后他给已经出到其他人手中的壶补了证书,这两件事有什么矛盾吗?
当时, ...


请问你为什么不在得知要15000补证书一事的“当时”爆料,而是在“加了利润出掉后”才开始爆料,这算不算过河拆桥?你让后面准备过桥的下家怎么想?

如果你拿着壶,冒着砸掉壶在手上出不去的风险爆料行业潜规则,我敬重你是义士,勇士~不过现在利润已经到手在别人拿着你出的壶的情况下,为了泄愤的爆料,我不知道这算是什么。




22#
发表于 2012-3-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圆镜居士 发表于 2012-3-8 23:08:17
回复 未济 的帖子

这事,去年我就在那个论坛一个帖子里跟帖说过。这次是因为周及其代理跳的太高倒打一耙我 ...

    所以按照你的意思,如果不是对方“跳的太高倒打一耙”,你也不会在各类论坛狂轰烂炸的发帖声讨咯?这样看来,这件事更像是对某个陶手 某商家的反击,甚至是报复吧,我好像很难把你的形象和某些朋友所说的“楼主是揭露行业潜规则”的热血年轻人能联系起来,为何揭露潜规则只揭露“跳的太高”得罪自己,影响自己利益的人?那些没有“跳起来”的,沉默的在低调从事代工壶行业,默默拿钱开证书的其他“大师”看来只要不惹到楼主也不会有任何风险。
    另外,对于你所说的那两个壶“现在证书都有了,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呢?”小弟仍然持不同看法。没有这次事件,这两个壶仍然只是普通的两只壶,但是这次事件后,我相信一定成了烫手山芋,“拿钱开的证书”“有可能是代工”等说法难道对于这两只的壶的销售没有影响?只是有了证书就万事大吉了?不过我相信楼主一定明白厉害关系,要不为什么在“当时“你只是”跟帖“爆料了此事,到现在壶出手了,你开始在两大论坛疯狂爆料(当然啦,到这里前提我都是假定你说的都是事实)?

    再者,我们从法理上讲,分析如下:
   
    第一,你和周姓陶手在此壶上没有任何经济关系,更加没有合同约束,他开不开证书是他的自由,周姓陶手没有义务,更没有任何责任为你开具证书。
    第二,周姓陶手否认此壶是自己所做,存在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他真的认为这个壶是代工的,那么他认定此壶不是自己所做完全符合道德,法理。第二个假设,周姓陶手认为这个壶是自己所做,但是违心的说这个不是自己做的。这么做不符合道德约束,但因为在你们没有经济关系(除非你出了钱,请他帮你鉴定)的条件下,周姓陶手仍然没有违背法理,他没有义务和责任帮你鉴定。另外也存在周姓陶手看走眼,他真心认为这个壶不是他做的,但是其实是他做的,同样也不违背法理。
    第三,周姓陶手要钱开证书,仍然没有违背法理,第一条已经说过,他无任何义务帮你开证书,证书只是你客户的需求,是你利润最大化的保证,不是周姓陶手的义务,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买方出钱,卖方开证书,没有问题,就和你拿钱找机构认证给予证明一样。周姓陶手一经拿钱开具证书,则表明他认可此壶是他所做,如果后世鉴定此壶是代工的,那么周姓陶手才需要付法律责任。

   所以,你要上法庭,你没有任何胜算告周姓陶手,你告人家什么罪名我都不知道。

   哦,对了, 补充一点,这还是以你所说的一面之词全部为真的情况下的推断,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只有天知道。

   下面我来分析下,如果稍微具有法律意识周姓陶手以及”跳的太高“的经销商,现在如果“倒打一耙”会怎样。
23#
发表于 2012-3-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未济 于 2012-3-9 11:34:26 编辑

很简单,如果我是周姓陶手及其经销商,我会告楼主诽谤。
我们先来看看诽谤罪成立的客观要件

1、虚假捏造。
    当然以楼主的智商不会承认自己是虚假捏造了,但是你的所举的“事实”明显对于相关陶手以及经销商(别的某论坛我们暂时不谈)造成名誉损失,经济损失(这个要找专业人士评估),楼主,你负有对你所列举“事实”举证的义务。你不能凭借你对朋友的“听说”,你对周姓陶手讲话时“表情的变化”推断其内心世界的变化来进行断定,这些不构成“事实”,不是强而有力的证据。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核心在于散布,那么楼主有没有散布呢?很明显吧,好像都不用我解释了,两大人气论坛疯狂发帖,这不算散布,我都不知道什么叫散布了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这个我也不解释了,稍微有点常识的朋友都知道楼主,你所说的周姓陶手和经销商是谁。(改一下,周姓陶手是我自己取的代号,楼主是指名道姓的,这点不存疑问了。

4.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

严重不严重呢?至少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至少很多朋友大声疾呼我一辈子不买他的壶,我想不仅对周姓陶手,对于其经销商,对于躺着地窖里中枪的准备卖这两只壶的陶X轩,或多或少,你都造成了影响,当然你可以说我这是一面之词。不过我们可以把他们叫到一起,问问他们,”喂,你手上准备买的壶的作者,是给钱就开证书的哦,唯利是图的哦,为了钱什么假话都说的哦,怎么样,我的这些话发到网上不会对你们的销售有影响吧?“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那楼主是不是故意的呢?饿。。。大家觉得呢?那么楼主是不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矣损害他人的虚假事实呢?我想以楼主的智商,如果不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他也不会拿出来这些东西发帖了。

至此,我想如果周姓陶手及其经销商想要”倒打一耙“告你诽谤,还真不是难事。

另外从道义的角度讲,壶在你手上,你仅仅就是跟帖回复了说明了此事(凭楼主所说,我没找到链接,欢迎楼主提供),壶出了,利润到手了,周姓陶手及其经销商跳起来了,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了,你开始在两大论坛对周姓陶手狂轰滥炸,丝毫不顾及你的下家有可能因为此事壶不好出手了,对此的评论,你的回复是,反正有证书了,不过我也通过你的头像揣摩一下你的内心世界,淡定淡定,反正利润到手了

楼主,听说你是军人,哦原来这就是我国军人血染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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