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标题: 关于“请 高飞凌(UID: 4555) 进来解释 ”类贴的建议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chaser    时间: 2013-8-24 02:51
标题: 关于“请 高飞凌(UID: 4555) 进来解释 ”类贴的建议处罚!
本帖最后由 杯水清心 于 2013-8-24 09:08 编辑

        我觉得讨论、辩论真的很有益, 看完这帖,不懂厂版的也都看得明白了。因为原告连错都不认,建议以后对类似的奸商进行公决:
        1、持续3日的投票,100票里超过50%盟友认为属于售假,则管理员执行惩罚,勒令退款、赔偿精神损失费;不遵循联盟处罚结果的,直接公示并永久封账号;
        2、截至投诉帖出现之日起新注册的朋友无投票权,刚来的请先观望一下,免得被说成别人的马甲。

作者: 海河居士    时间: 2013-8-24 03:35
啥情况
作者: 观海读书    时间: 2013-8-24 06:41

作者: 悦心斋    时间: 2013-8-24 07:33

作者: 敲木鱼的猫    时间: 2013-8-24 07:39

作者: 紫砂湖    时间: 2013-8-24 07:54

作者: 瓢壶仙    时间: 2013-8-24 08:26

作者: dt8952    时间: 2013-8-24 08:30


路人甲也表示支持
作者: 杯水清心    时间: 2013-8-24 09:05
本帖最后由 杯水清心 于 2013-8-24 09:07 编辑

CH兄好~版規:於討論區發帖需有圖片~我幫你補一章圖片
作者: 格古洛    时间: 2013-8-24 10:01
非常赞同这样的建议。不过小弟认为,最好能够在选择投票的基础上,需要参与讨论的壶友进一步解释一下投票的原因,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马甲行为了。
作者: 乜都话迟D    时间: 2013-8-24 10:11
不支持 投票结果不代表什么!
作者: 甫正    时间: 2013-8-24 10:18
支持处罚。
作者: 風月閑人    时间: 2013-8-24 11:36
笑话一帖
这个还用投票??????
作者: 无声的诗    时间: 2013-8-24 11:43
不懂的人路过,不过还是支持论坛的决定,仿品假壶太坑人了.
作者: 海河居士    时间: 2013-8-24 13:02
意愿好,但办不到。退款+精神损失费太搞笑!以后增加自己的鉴赏力才是根本。
作者: 一葉    时间: 2013-8-24 13:59
最好的办法是
在交易版出售厂壶前先发去广版区让盟友点评,若存疑就不让上交易版

作者: 一葉    时间: 2013-8-24 21:56
man2199 发表于 2013-8-24 20:40
好提议,厂版还是建议找资深玩家购买,呵呵,少走弯路

厂版区要发挥鉴与赏的功能,让更多人关注𠂆壶
其实很多壶友眼睛是雪亮的,但在交易版便不方便吱声了
先发厂版区鉴赏,若一眼假,卖家还敢明目张胆发去交易区么?呵呵



作者: WYZ    时间: 2013-8-24 22:07
严惩
作者: 悦心斋    时间: 2013-8-24 22:10

作者: chaser    时间: 2013-8-24 22:24
杯水清心 发表于 2013-8-24 09:05
CH兄好~版規:於討論區發帖需有圖片~我幫你補一章圖片

多谢兄!


作者: 上海周指导    时间: 2013-8-24 22:25
确实是个很难解决而又棘手的问题啊!
作者: 天马心情    时间: 2013-8-24 23:10

作者: furmmm    时间: 2013-8-25 07:25
这个建议不敢支持。

第一位的应该是保证买家能够顺利退货,减少损失。毕竟是网上交易。
作者: 壺帥    时间: 2013-8-25 11:35

作者: liuguangping    时间: 2013-8-25 12:03
支持
作者: qingqing    时间: 2013-8-25 12:08

作者: 草堂闲人    时间: 2013-8-25 12:13

作者: 1766046331    时间: 2013-8-25 17:28
标题: RE: 关于“请 高飞凌(UID: 4555) 进来解释 ”类贴的建议处罚!
这个方法是可以,但不能解决根本。今天开了个张三,明天又来个李四。根本的办法是要从制度入手。壶商要在联盟做生意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售假以一罚十。要在根本上保护买家的利益。联盟有些制度都是好多年前修订的了,如何去适应不断发展壮大的联盟,关键是要与时俱进,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大家的行为,这才是正确的方向。
作者: 兰生    时间: 2013-8-25 20:21
哈哈,群众运动,,,
作者: tomi    时间: 2013-8-25 23:57

作者: chaser    时间: 2013-8-26 00:54
furmmm 发表于 2013-8-25 07:25
这个建议不敢支持。

第一位的应该是保证买家能够顺利退货,减少损失。毕竟是网上交易。


您说得没错!真正愿意改过自新的朋友,我们还是欢迎的!这也提醒大家,网络购物有一定的风险,捡便宜和高风险并存,一定要找可靠的渠道,多听听其他朋友的评价,如果不熟的人,网上多看少买!

作者: 虎头山下    时间: 2013-8-26 01:18
凡是要卖壶的,先拍照上传,由版主审核通过,才能销售。联盟要是有个保障交易的平台就最好不过了小孩胡话,不要见怪
作者: shouji1234    时间: 2013-8-31 17:55
狐狸兄:恭喜呀,成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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