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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投诉专区】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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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规详情如下:

1.所有在联盟注册超过3个月以上的会员,你们如果质疑联盟的店铺区,交易区,拍卖区内存在假当真卖、残当全卖、照片与实际销售品名不副实的现象,欢迎你们直接到联盟投诉专区发帖,并请把网址连接附上。

2.每一位联盟注册的会员,每个月可以在“交易投诉专区”内发表最多五个投诉主题。

3.每一个投诉主题,将会在72小时内得到准确的回应——联盟版主团队的一致意见。

4.每位店铺主人如果在年内被累计“有效投诉”三次,则联盟版主团队将会在百家争鸣发布公告,暂停店铺主人在联盟内发表任何主题3个月(只可以跟帖)。如果店铺主人年内被累计有效投诉5次,则自动取消店铺资格。永远不再录用,店铺租金也将不再退回。

5.每位联盟会员(非店铺主人)在转让藏品的过程中如果被有效投诉2次,则我们将会发布公告,暂停会员发布主题两个月(只可以跟帖),如果会员被累计投诉3次,则联盟版主团队将直接封存会员的ID和IP,不再接受该会员在联盟转让藏品的行为。

6.如果投诉者连续投诉3次均为无效投诉,则联盟将从此禁止你的发言(说白了,你留在联盟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7.如果投诉者连续投诉5次均为有效投诉,则联盟将会对你实施一定的小额奖励,邮费自理。

8.如果在百家争鸣等非交易区域内贴出,并通过联盟内短信交易成功的,一样列入本规定内处理。但如果非交易区的贴图只存在展示而不存在交易,则不列入投诉范围之内。

9.论坛的商家,如果觉得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买家无理取闹,收到货也不付款,或者收到货超出论坛验货规定后无理取闹者,论坛的商家一样可以在交易纠纷板块发帖投诉。投诉处理方式详见第5条。

10.为保障买卖双方的财物安全,联盟强烈建议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尽量使用第三方的交易平台如支付宝或本论坛的交易藏品委托平台。若交易双方不听从此建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联盟只能做的也就是查明事实真相后,公开谴责使诈者并封其帐号IP,除此之外,联盟无法为您挽回损失。交易委托详情见以下连接:
http://www.jadepot.com.cn/bbs/viewthread.php?tid=20640&extra=page%3D1

11.出现交易纠纷后,由当值版主限期涉及纠纷各方阐述事实、提供证据,限期期满后锁帖。在期限内不回复或不提供相关证据的,管理团队将根据投诉方陈述进行处理。处理公告代表联盟管理团队意见,公告后交易纠纷处理即终止,之后与此相关的任何发帖将被删除,不予通知。

12.在版规中明确对买家指出,为避免买卖双方的潜在风险,除交易版外,其它版不提倡交易行为。如买家在其它版看到东西,短信询价并且卖家也告之价格后,应该让卖家将壶发到交易版并明确指出已有联盟买家有购买意向。


请相信,联盟一定是最好的!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2010年5月11日

发表于 2010-5-8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保证很重要。。
发表于 2010-5-8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  再详细 阅读
发表于 2010-5-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完善!!
发表于 2010-5-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发表于 2010-5-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0-5-8 22:31
发表于 2010-5-8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0-5-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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