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深圳市腾晟轩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找回密码
 注册(防广告机注册,验证问答见提示)
查看: 112696|回复: 1132

【公告】联盟诚信交易自律公约今起正式颁布!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7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障在联盟交易的各盟友的利益,提高联盟交易版的公信度,自今日起联盟管理团队发起如下《诚信交易自律公约》,凡自愿接受本《自律公约》的盟友,经申请并公示后,联盟会为其挂上一枚“遵守诚信公约勋章”。

请孙悟空协助制作一个勋章,名为:“遵守诚信公约”

作为联盟内遵守诚信公约的交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对于在联盟交易区、店铺区内交易消耗品(茶品)之外的收藏品,要求在买家收到藏品后保证不少于七天鉴赏期,七天内在保存完好的状态下邮寄回给卖家,卖家必须无条件全款包退(如叙述与售卖完全一致,并无叙述偏颇的话,则商家有权扣除双向邮寄费用和汇款手续费)。即买家收到藏品后,七天内在保存完好的状态下享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

(2)各交易藏品的真伪、叙述、成型工艺、材质等所有涉及交易品本质的相关叙述,均受自律公约约束。如果买家买到的藏品,品名、完残度、容量等叙述均无争议,但买到的藏品是赝品(非叙述的对应的作者作品真迹),则卖家必需要保证无条件无限期包退,并赔付双向汇款手续费和邮寄费用。

(3)为保证交易过程中不产生任何欺诈行为,所有交易品必须在联盟内张贴不少于三张清晰多角度图片,以免被恶意欺诈骗取交易品。而交易的部分,必须是图片中的实物现货,严禁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
就算在联盟已经取得“遵守诚信公约”勋章和“认证交易会员”勋章,如在盟外或私下交易,联盟一样不会对交易事件仲裁。故要获取足够保障,请在联盟内交易。

(4)联盟核心团队成员组成交易藏品真伪的判定机构,负责仲裁争议藏品的各类问题,若出现交易争执,一旦做出判定,则买卖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判定结果,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对异议方实行双封并公告黑名单。如联盟核心团队仲裁小组成员调整,我们将随时以公告形式对盟友公布。

联盟核心团队成员仲裁小组人员名单:
老花猫、jkyc、丝丝不烦、妖妖小刀、平常心、陶陶然
君临天下、杯水清心、司马茶、酋长、桃林茶社、长剑


(5)联盟管理团队根据商家售卖的藏品品质/真伪等条件做出判断,不定时增加或回收会员的诚信交易会员勋章。

遵守诚信公约勋章,由我个人根据大家的跟帖申请逐个发送。届时,玩家/买家可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这份公约的约束内容,寻找和判断您的上家是否可靠,是否有足够的售后服务保障。

即日起,愿意接受这份诚信交易自律公约的商家/盟友,请您详细阅读后,跟帖表示认可公约内容并主动申请“遵守诚信公约勋章”。所有需要申请勋章的, 我会根据大家的申请,一一做出回复并为大家挂上勋章。如跟帖内容只“支持”不“申请”的,视作不表态申请,联盟决不强加勋章给您。

为保持联盟良好的交易秩序和氛围,目前我们只对已经拥有“认证交易会员”勋章的申请会员发放“遵守诚信公约”勋章。若目前尚未取得认证交易会员勋章的盟友,请暂时不要提出申请。谢谢!

本帖将在一周后转入【联盟版规区】,我们将随时留意大家的跟帖,并为跟帖申请的盟友挂上勋章。如果您的跟帖申请超过72小时未得到回复,请短信联系站长(梁权)。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网站管理团队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管理团队
2012年12月17日

评分

35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2-17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沙发!
发表于 2012-12-17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桌子 于 2012-12-17 01:56 编辑

支持一下,申请
发表于 2012-12-17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诚信勋章一枚
发表于 2012-12-17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申请“诚信交易会员”勋章和“认证交易”勋章

我申请联盟核心团队成员组人员
发表于 2012-12-17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严格遵从联盟诚信交易自律公约!正式申请:“诚信交易会员”勋章,恳请乔帮主审核!
谢谢!
发表于 2012-12-17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严格遵从联盟诚信交易自律公约!
申请:“诚信交易会员”勋章,恳请乔帮主审核~
发表于 2012-12-17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申请,请审核
发表于 2012-12-17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材质的?金的我多申请几个!

点评

金融界才子  发表于 2012-12-17 21:30
发表于 2012-12-17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转让出租吗?

点评

真有才!  发表于 2013-8-10 23:51
发表于 2012-12-17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12-17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第一,支持!申请领勋章
发表于 2012-12-17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联盟的决定!
发表于 2012-12-17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诚信勋章
发表于 2012-12-17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严格遵从联盟诚信交易自律公约!
申请:“诚信交易会员”勋章,请审核~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深圳市腾晟轩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粤ICP备18063540号,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100号 )

GMT+8, 2024-3-29 18:06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