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标题: 【交易投诉专区】版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2:15
标题: 【交易投诉专区】版规!
版规详情如下:

1.所有在联盟注册超过3个月以上的会员,你们如果质疑联盟的店铺区,交易区,拍卖区内存在假当真卖、残当全卖、照片与实际销售品名不副实的现象,欢迎你们直接到联盟投诉专区发帖,并请把网址连接附上。

2.每一位联盟注册的会员,每个月可以在“交易投诉专区”内发表最多五个投诉主题。

3.每一个投诉主题,将会在72小时内得到准确的回应——联盟版主团队的一致意见。

4.每位店铺主人如果在年内被累计“有效投诉”三次,则联盟版主团队将会在百家争鸣发布公告,暂停店铺主人在联盟内发表任何主题3个月(只可以跟帖)。如果店铺主人年内被累计有效投诉5次,则自动取消店铺资格。永远不再录用,店铺租金也将不再退回。

5.每位联盟会员(非店铺主人)在转让藏品的过程中如果被有效投诉2次,则我们将会发布公告,暂停会员发布主题两个月(只可以跟帖),如果会员被累计投诉3次,则联盟版主团队将直接封存会员的ID和IP,不再接受该会员在联盟转让藏品的行为。

6.如果投诉者连续投诉3次均为无效投诉,则联盟将从此禁止你的发言(说白了,你留在联盟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7.如果投诉者连续投诉5次均为有效投诉,则联盟将会对你实施一定的小额奖励,邮费自理。

8.如果在百家争鸣等非交易区域内贴出,并通过联盟内短信交易成功的,一样列入本规定内处理。但如果非交易区的贴图只存在展示而不存在交易,则不列入投诉范围之内。

9.论坛的商家,如果觉得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买家无理取闹,收到货也不付款,或者收到货超出论坛验货规定后无理取闹者,论坛的商家一样可以在交易纠纷板块发帖投诉。投诉处理方式详见第5条。

10.为保障买卖双方的财物安全,联盟强烈建议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尽量使用第三方的交易平台如支付宝或本论坛的交易藏品委托平台。若交易双方不听从此建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联盟只能做的也就是查明事实真相后,公开谴责使诈者并封其帐号IP,除此之外,联盟无法为您挽回损失。交易委托详情见以下连接:
http://www.jadepot.com.cn/bbs/viewthread.php?tid=20640&extra=page%3D1

11.出现交易纠纷后,由当值版主限期涉及纠纷各方阐述事实、提供证据,限期期满后锁帖。在期限内不回复或不提供相关证据的,管理团队将根据投诉方陈述进行处理。处理公告代表联盟管理团队意见,公告后交易纠纷处理即终止,之后与此相关的任何发帖将被删除,不予通知。

12.在版规中明确对买家指出,为避免买卖双方的潜在风险,除交易版外,其它版不提倡交易行为。如买家在其它版看到东西,短信询价并且卖家也告之价格后,应该让卖家将壶发到交易版并明确指出已有联盟买家有购买意向。


请相信,联盟一定是最好的!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2010年5月11日


作者: bibixiaoxiong    时间: 2010-5-8 22:22

作者: 大灰狼    时间: 2010-5-8 22:23

作者: 金玉堂主人    时间: 2010-5-8 22:24

作者: BJUE    时间: 2010-5-8 22:24

作者: hxlshk    时间: 2010-5-8 22:25
制度保证很重要。。
作者: 陶人工藝    时间: 2010-5-8 22:25
  先顶  再详细 阅读
作者: 老二壶    时间: 2010-5-8 22:30

作者: 666wenzi666    时间: 2010-5-8 22:30

作者: 新茗陽茶莊    时间: 2010-5-8 22:31
  很完善!!
作者: 圆满六度    时间: 2010-5-8 22:31

作者: 瑞雪兆丰年    时间: 2010-5-8 22:31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作者: BJUE    时间: 2010-5-8 22:31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0-5-8 22:31

作者: 小壺友    时间: 2010-5-8 22:38

作者: 画打山    时间: 2010-5-8 22:47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0-5-8 22:31

作者: 独品    时间: 2010-5-8 22:52
非常详细,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来,慢慢改进
作者: 紫韵艳儿    时间: 2010-5-8 22:53

作者: 艺海    时间: 2010-5-8 22:56

作者: gcz3145    时间: 2010-5-8 22:57

作者: gcz3145    时间: 2010-5-8 22:58
管理机制必须要进一步地完善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0-5-8 22:31

作者: zshu    时间: 2010-5-8 22:59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05
我倒是真心想看看,全心全意为了联盟着想的且吃茶处兄,究竟对这个帖子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

当然,如果能看到那位喜壶兄的意见就更好了,虽然我明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作者: v23    时间: 2010-5-8 23:06
支持联盟
作者: 雪山飞壶    时间: 2010-5-8 23:08
在发展在逐渐完善是必然的,联盟要走的路很漫长!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13
在发展在逐渐完善是必然的,联盟要走的路很漫长!
雪山飞壶 发表于 2010-5-8 23:08



希望这几次交易纠纷,将对联盟未来的交易流程提供更好的参考点和完善点

现在的联盟,尚不可能十分完善,诚如兄所属,要走的路很长,但我们一定会诚信努力的走下去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0-5-8 23:15
建议:考虑一下,是否设置当值常委,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轮换一次。
作者: 丝丝不烦    时间: 2010-5-8 23:16
制度很关键,执行很重要。希望联盟的所有会员一起监督联盟这个大家的平台。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18
建议:考虑一下,是否设置当值常委,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轮换一次。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0-5-8 23:15




荷塘说的很对,目前能够做的常委,主要是紫砂器讨论区的版主们,尤其是实话实说的版主们。72小时内,应该会有相对准确的回复了
作者: 雪山飞壶    时间: 2010-5-8 23:21
个人建议:私人转让藏品区及拍卖区,还是希望联盟能够加强一下管理,稍微把一下关,适当过滤一下,尽量避免新手上当受骗,最近这二大版块比较热,出现了不好的苗头,例如拍卖区会出现托价现像及拍下商品收到后货不对版等现像,如不加于制止,怕以后鱼目混珠,混水摸鱼之人会越来越多!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23
个人建议:私人转让藏品区及拍卖区,还是希望联盟能够加强一下管理,稍微把一下关,适当过滤一下,尽量避免新手上当受骗,最近这二大版块比较热,出现了不好的苗头,例如拍卖区会出现托价现像及拍下商品收到后货不对 ...
雪山飞壶 发表于 2010-5-8 23:21



兄,如果您又发现有转让藏品名不副实的,兄可以根据楼顶上的规定,直接到投诉区发帖。
作者: 民主茶庄    时间: 2010-5-8 23:25

作者: 民主茶庄    时间: 2010-5-8 23:26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26

民主茶庄 发表于 2010-5-8 23:26



谢谢您,请相信,联盟一定会更好更完善的
作者: 混点    时间: 2010-5-8 23:31
还是希望不要再有投诉最好了[em68]
作者: 长剑    时间: 2010-5-8 23:31
近期,在联盟店铺出现几单交易纠纷,似乎在短暂的期间内影响了联盟和谐氛围。
这次的询众建议,希望真心喜爱联盟直接发帖说出你们的改良建议,我们太需要你们的支持了。联盟得以改善,你们的家就更加舒适和祥和。
...
乔丹 发表于 2010-5-8 22:15

支持!联盟在进步!
作者: 壶中天地大    时间: 2010-5-8 23:32
之前为了鱼化龙问题我跟乔版也字眼上擦过火

当时我就觉得我是买家立场,乔则是站在卖家立场,沟通有碍

后来感觉也不是这个问题,尤其是看了肥佬那个帖子后,发现真可能是个人性格问题,我就是眼里绝对不容沙子,乔版则就宽放的多

但是说实话,论坛对假冒伪劣这些卖家行为,真是见一个严打一个的好,不然吃亏的不光是新手买家,还有一批老实本分的卖家也是受害者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32
看来不出我预料,之前几个言论激烈的,看到这条“意见”,全都不吱声了。^_^

紫砂互联网十年,确实让我认识到很多人性的真面目。一句话,几个表情,人性即显露无疑。

奉劝各位几句,如果不是出于真心珍惜联盟这块净土,也至少像个男子汉一样,爽快点有啥说啥,千万别以为别人不知道你会想什么。

人在做,天在看的!
作者: 紫醉深秋    时间: 2010-5-8 23:34
很好的建议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35
之前为了鱼化龙问题我跟乔版也字眼上擦过火

当时我就觉得我是买家立场,乔则是站在卖家立场,沟通有碍

后来感觉也不是这个问题,尤其是看了肥佬那个帖子后,发现真可能是个人性格问题,我就是眼里绝对不容沙子 ...
壶中天地大 发表于 2010-5-8 23:32




抱歉,我本人也是一个买家。我所处的立场,我的格局是联盟整体的格局而不是我个人的。至于我为何愿意自己掏钱出来息事宁人,我可以向你保证,并不是因为我和陶人若愚的私人感情,而事实上,我至今都没有见过他。

我为的,是联盟的未来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37
还是希望不要再有投诉最好了[em68]
混点 发表于 2010-5-8 23:31




其实,某种意义上,有投诉才是联盟进步的标志
作者: 壶中天地大    时间: 2010-5-8 23:37
另外建议下,对于拍卖区等几个地方,尤其是对玉石等玩件还是把把关的好

像这种流拍的板块,一不给联盟出租金,二出了什么事很方便拍手走人,对于这种地方如果不监管的话,很容易出现乱糟糟的局面,给人印象不好,也会让人觉得整个联盟不正规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39
另外建议下,对于拍卖区等几个地方,尤其是对玉石等玩件还是把把关的好

像这种流拍的板块,一不给联盟出租金,二出了什么事很方便拍手走人,对于这种地方如果不监管的话,很容易出现乱糟糟的局面,给人印象不好, ...
壶中天地大 发表于 2010-5-8 23:37



兄,任何在交易区出现的转让有关的主题,都可以被视为可以投诉的主题对象
兄若见到叙述不符实际的,可以直接到投诉区发帖投诉
作者: BJUE    时间: 2010-5-8 23:39
另外建议下,对于拍卖区等几个地方,尤其是对玉石等玩件还是把把关的好

像这种流拍的板块,一不给联盟出租金,二出了什么事很方便拍手走人,对于这种地方如果不监管的话,很容易出现乱糟糟的局面,给人印象不好, ...
壶中天地大 发表于 2010-5-8 23:37


支持!
作者: 风中幻影    时间: 2010-5-8 23:43
联盟在进步,壶友更放心.
作者: BJUE    时间: 2010-5-8 23:43
一切需要依据,然许多是无法真正提供依据!

就好比厂货,只有依靠经验!

因为我们的兄弟已吃过暗亏!!!!!
作者: stevie    时间: 2010-5-8 23:43
這套辦法看起來是針對聯盟店舖及交易專區

但是經常看到一般區內也有展售和交易的行為
這些是否也須列入(包括有人貼圖後,有人詢價,或透過短訊息交易)
若不能列入管理或是管理上有難處
那麼是否要禁止非專區的交易行為?
若無法禁止,是否在本辦法上先說明非在聯盟店舖或交易區貨拍賣區的交易不在本辦法規範內?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44
一切需要依据,然许多是无法真正提供依据!

就好比厂货,只有依靠经验!

因为我们的兄弟已吃过暗亏!!!!!
BJUE 发表于 2010-5-8 23:43



小贝请放心,联盟版主团队的意见,也会认真采纳丁山职业陶人和专业商家的意见的。^_^

但公告帖则是以联盟版主团队名义发出的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46
這套辦法看起來是針對聯盟店舖及交易專區

但是經常看到一般區內也有展售和交易的行為
這些是否也須列入(包括有人貼圖後,有人詢價,或透過短訊息交易)
若不能列入管理或是管理上有難處
那麼是否要禁止非專區的交 ...
stevie 发表于 2010-5-8 23:43



牛兄,目前这套规则,只局限于交易区,拍卖区和店铺区。至于在百家争鸣或者其他区域展示贴,则暂时不受限制,但如果是在联盟交易,哪怕是通过短信交易的,就算是在展示区贴出后交易的,也算作可投诉对象
作者: BJUE    时间: 2010-5-8 23:47
既然交易就要光明正大在交易区交易

况且联盟有交易区

所以应该说明并有必要提醒:百家争鸣栏中请勿短信交易,否则后果自负!

这样也能把私下的交易放到台上,有利于管理!
作者: alexshi8    时间: 2010-5-8 23:47
一切需要依据,然许多是无法真正提供依据!

就好比厂货,只有依靠经验!

因为我们的兄弟已吃过暗亏!!!!!
BJUE 发表于 2010-5-8 23:43


支持!
作者: 瑞雪兆丰年    时间: 2010-5-8 23:48
一切需要依据,然许多是无法真正提供依据!

就好比厂货,只有依靠经验!

因为我们的兄弟已吃过暗亏!!!!!
BJUE 发表于 2010-5-8 23:43
吃了哑巴亏就好比自己在背后被人家殴了一记闷棍,几天都睡不着觉。捡了个漏,天天晚上都把东西捧在手里把玩,那个成就感,搞得自己兴奋了好几天都失免。TMD,老子就从没兴奋得失免过。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49
這套辦法看起來是針對聯盟店舖及交易專區

但是經常看到一般區內也有展售和交易的行為
這些是否也須列入(包括有人貼圖後,有人詢價,或透過短訊息交易)
若不能列入管理或是管理上有難處
那麼是否要禁止非專區的交 ...
stevie 发表于 2010-5-8 23:43



牛兄,我已经根据兄的提示增加了第八条,请兄参考,如果觉得不合适,我再逐渐调整

感谢
作者: BJUE    时间: 2010-5-8 23:50
吃了哑巴亏就好比自己在背后被人家殴了一记闷棍,几天都睡不着觉。捡了个漏,天天晚上都把东西捧在手里把玩,那个成就感,搞得自己兴奋了好几天都失免。TMD,老子就从没兴奋得失免过。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0-5-8 23:48


未必对壶失望,毕竟这是身外之物,失望的是对诚信的再认识!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50
既然交易就要光明正大在交易区交易

况且联盟有交易区

所以应该说明并有必要提醒:百家争鸣栏中请勿短信交易,否则后果自负!

这样也能把私下的交易放到台上,有利于管理!
BJUE 发表于 2010-5-8 23:47




个人表示赞同小贝的意见,但非交易区贴图后短信交易,至少在联盟内无法杜绝,也不可能杜绝。这个问题,我已经写了第八条,请参考
作者: 蜘蛛    时间: 2010-5-8 23:51
支持联盟改良。
作者: 风中幻影    时间: 2010-5-8 23:51
哈哈 乔大真是办事效率啊,马上又完善了规则,佩服!!!举双手 双脚支持!!!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52
哈哈 乔大真是办事效率啊,马上又完善了规则,佩服!!!举双手 双脚支持!!!
zgjylm 发表于 2010-5-8 23:51



联盟是我的家,也是大家的家。

改善后大家能过得更好,我才能过得更好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52
支持联盟改良。
蜘蛛 发表于 2010-5-8 23:51



感谢蜘蛛大人
作者: alexshi8    时间: 2010-5-8 23:54
个人表示赞同小贝的意见,但非交易区贴图后短信交易,至少在联盟内无法杜绝,也不可能杜绝。这个问题,我已经写了第八条,请参考
乔丹 发表于 2010-5-8 23:50



相信联盟会越办越好!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8 23:54

相信联盟会越办越好!
alexshi8 发表于 2010-5-8 23:54



谢谢施兄
作者: 石上清泉    时间: 2010-5-8 23:58
其实再好的规矩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只要是抱着支持联盟,为联盟着想之心,大家协力,联盟就一定会越走越好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9 00:02
其实再好的规矩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只要是抱着支持联盟,为联盟着想之心,大家协力,联盟就一定会越走越好
石上清泉 发表于 2010-5-8 23:58



感谢清泉兄。我知道联盟的会员们,绝大多数还是非常支持联盟的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0-5-9 00:03
规则基本完善,就等常委出台了。
作者: 梁权    时间: 2010-5-9 00:04
规则基本完善,就等常委出台了。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0-5-9 00:03



荷塘大人,有啥尽管提出哦。反正时间尚早的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0-5-9 00:05
好规则,一定要有好的人来执行,这点非常关键。
作者: 自由散漫    时间: 2010-5-9 00:06
顶一下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联盟
作者: 小马    时间: 2010-5-9 00:11
支持。
作者: 懒散闲情    时间: 2010-5-9 00:20

作者: hyc    时间: 2010-5-9 00:24

作者: cuisong    时间: 2010-5-9 00:25
赞成
作者: gaolao    时间: 2010-5-9 00:33
发表点看法:此贴因假壶纠纷而起,理性分析、小壶友不会知假卖假,但无心之错也是错,今后需谨慎。自责是需要的,作为同行有几点与小壶友及聅琞商户共勉;本人也在做回流壶,有一点很重要,在自己眼光不够时,最
关键是找一个可靠的上家。 行内有句名言:价钱是师付,价格严重偏离行情的别踫。其实私下有多人次在站内短信找我看壶。此次联盟管理者、态度积极、处理得当。不唱高调、好的环境、对为商者是有利的。
作者: 古月福    时间: 2010-5-9 01:26

作者: 大品    时间: 2010-5-9 01:28
我认为乔的这一帖对联盟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3,4.5是亮点,是首创,最好定个标准何谓是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购壶者一般是在没有见到实物的情况下而先付款的,在法理角度上是属于弱势,立法的宗旨一般是倾向弱势,此投诉专区功能设置也体现了这一点,很好
作者: 迷途    时间: 2010-5-9 01:39
不错的。
作者: 菩提心    时间: 2010-5-9 02:39

联盟一定是最好的!
作者: alanlai    时间: 2010-5-9 03:03
发表点看法:此贴因假壶纠纷而起,理性分析、小壶友不会知假卖假,但无心之错也是错,今后需谨慎。自责是需要的,作为同行有几点与小壶友及聅琞商户共勉;本人也在做回流壶,有一点很重要,在自己眼光不够时,最
关 ...
gaolao 发表于 2010-5-9 00:33



gaolao说得实际。
作者: mouse    时间: 2010-5-9 03:35

作者: ly4444    时间: 2010-5-9 03:46

作者: 卡斯    时间: 2010-5-9 04:00
联盟是我家,兴旺靠大家。支持乔大。
作者: 草原壶言    时间: 2010-5-9 06:26

作者: 平常茶    时间: 2010-5-9 06:39
我顶~我支持~
作者: 紫玉仙客    时间: 2010-5-9 07:10

作者: 且吃茶处    时间: 2010-5-9 09:33
本帖最后由 且吃茶处 于 2010-5-9 12:14 编辑
我倒是真心想看看,全心全意为了联盟着想的且吃茶处兄,究竟对这个帖子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

当然,如果能看到那位喜壶兄的意见就更好了,虽然我明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乔丹 发表于 2010-5-8 23:05
意见就是少说话为好.
不然会自讨没趣

连多买些壶都让人怀疑别有用心!
我不靠这些壶吃饭.我只是出于对紫砂的爱好.
和几年后建设自己紫砂博物馆的向往而收藏紫砂

我也在一边学习,
我也很支持联盟能够健康的发展下去.
不然也不会在这买那么多东西
在联盟学到了很多有关紫砂知识
也结识了很多一样喜欢紫砂的朋友

即然乔站长点名要我提意见
对这个我没任何意见
让你失望了
作者: mrjackson    时间: 2010-5-9 09:37
顶一下
作者: 墨谷子    时间: 2010-5-9 10:09
维护论坛坚决支持
作者: 厦门壶    时间: 2010-5-9 10:17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希望联盟制度越来越完善,发展越来越壮大。。。。

作者: 抱壶    时间: 2010-5-9 10:26
关键是这个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的这个度在哪里很重要
作者: 日月双飞    时间: 2010-5-9 11:46
个人建议在联盟内新开一个交易帖专区,对于在非交易区内成交的物品,先由卖家买卖协商后在交易帖区发帖介绍物品详细情况、交易方式等等,再由买家(卖家)跟帖确认。帖内内容双方均不得修改,只能发表补充说明并由交易双方分别跟帖确认,该帖只限买卖双方发(跟)帖,帖内的内容作为以后出现纠纷的处理依据。联盟受理投诉,除交易区内的交易外,只限于受理交易帖内发表的交易,进行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让联盟处理纠纷有明确的依据;二是避免因双方私谈时表述不清或篡改聊天记录导致事后难以判断是非;三是减少联盟的工作量且可以让广大壶友共同监督。不成熟的想法,请大家发表意见!
作者: 中仁    时间: 2010-5-9 12: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绕指柔    时间: 2010-5-9 12:06
设置“交易投诉专区”是好事,但如果专区里发帖爆满,天天打爆315热线可就不是好事了。小弟提几点个人看法:
1、作为商家以诚信经营为本,售前热情服务,售后也需笑脸相迎。一直以来紫砂论坛的交易方式,大部分是买家出于对上家及论坛的信任,先付款然后发货,收到货如有不满意,也往往宽容接受,这可算是潜规则了。相信经常网购的朋友都知道,通过第三方担保的支付方式,商家不用担心买家收到货不付款,买家收到货有问题也可以拒付,免手续费,而且还可以通过后续的信用评价来约束对方,对上下家都是保障。之前乔丹曾提出类似支付宝的“乔付宝”概念,想法非常好但相信大多数人怕麻烦没有采纳。现在紫砂联盟里已有一些商家有淘宝店的平台同步,这样很好。建议每位商家注册支付宝账户或者谈妥交易后将商品挂上网店由买家通过支付宝拍下。如果联盟里的商家越来越多,也可以考虑与阿里巴巴合作引进支付宝的链接。现在大部分订票订房网站已能做到这点。另外如果商家能承诺所售商品有3-7天的鉴赏期,买家安全收到后在鉴赏期内可无条件退换,这样的商家必定会受到广大壶友的尊重。
2、作为玩家通过联盟这个平台增长知识、提高眼光、交流收藏、收获友谊,这是我们经常泡在论坛的目的。但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摆正心态,不宜时时以“上帝”自居。出了问题,与商家友好沟通,相信大部分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保留谈话记录与交易记录,再寻求在“交易投诉专区”解决的途径,相信联盟的管理团队与广大理性的壶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断。
3、亲爱的联盟版主们,你们辛苦了,小弟建议大家放轻松一些,对于个别壶友甚至是马甲(小弟如到别的壶友家里用其电脑登陆发帖应该不算马甲吧)的发帖,万不可轻易上纲上线到别有用心、打击报复的层面,否则打击到的是更多热心观众的进场与发言的热情。
    (小弟自认与乔丹私交不错,希望不会被理解为没事找事的马甲和托。
作者: 大张    时间: 2010-5-9 12:07
严重支持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0-5-9 12:09
个人建议在联盟内新开一个交易帖专区,对于在非交易区内成交的物品,先由卖家买卖协商后在交易帖区发帖介绍物品详细情况、交易方式等等,再由买家(卖家)跟帖确认。帖内内容双方均不得修改,只能发表补充说明并由交易 ...
日月双飞 发表于 2010-5-9 11:46
此建议非常值得考虑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0-5-9 12:13
另外再建议补充一点投诉不能是无限期,一定要有一个买家的自成交之日起——几天为投诉有效。
作者: stevie    时间: 2010-5-9 12:23
牛兄,我已经根据兄的提示增加了第八条,请兄参考,如果觉得不合适,我再逐渐调整

感谢
乔丹 发表于 2010-5-8 23:49


關於店舖或是交易區,拍賣區,都必須清楚標明商品的資訊
若有爭端時,針對賣方的圖檔及商品說明進行審核,這點無疑問


但是一般區往往只貼出圖檔,經常未標示貼出商品的資訊
買賣雙方多透過短訊息等非公開方式溝通,或是由買者依自己的經驗來認定
比方說
甲貼了一把壺(未提示任何資訊),乙看圖覺得是清末的壺,而向甲詢價購買
在乙與甲非公開(包括短訊息)溝通過程中,甲也未置可否乙的認知
當乙收到東西後,發覺與自己認知有差異,要求甲負責並進行檢舉
請問,這樣的情況如何管理約束??

個人認為,既然有交易專區,那任何交易行為就應該在交易專區執行
對於在非交易區交易的情況,屬於未依照聯盟規範的私下行為
聯盟的立場,雖然無法禁止這些私下交易,但也絕不應有任何鼓勵的行為
而此私下交易產生的任何問題應由買賣雙方自行負責,不應在本辦法規範之內
聯盟也不須對這樣的交易負起任何責任(若要負責,等於是鼓勵私下交易)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0-5-9 12:30
网站是否能增加一个滚动功能:关键的事情等等,不停地滚动提醒。
作者: 小林    时间: 2010-5-9 12:32
小林說點淺見
比例完美,泥料正統,做工精細,窯溫完善
不管是光素器還是花貨,不管是全手工還是半手工,都是好壺
在現今網路發達的時代,賣家用相片與藏家溝通對話
在快速的商業腳步上,可以減少許多時間的浪費,與口舌介紹的
收藏紫砂,除了單純的賞心悅目,娛情養性之外
再來就是要考慮,當有一天...您想讓出或者升級之時
您的藏品(玩物)是否為市場所認同的呢?
掌握雋永作品,什麼壺是市場主流.....
賣家經營,不能只想到利潤,也不能有''貪念''而隨意讓一把似真又似假的壺留入買家手中而讓藏家受害
網路是注重信譽的
君子貴於善始
買家自己所學不精之時,為什麼敢如此大買
賣家過去輕鬆隨便買ˋ日後您就要痛苦的賣
這是不變的道理
有的業者很隨和
隨和原本是一件好事
但是如果用於品管上面就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買與賣」雖然不是您死我活的遊戲!
但是品管絕對是事業生存與否的法則!
陶手與業者、藏家可以共創三贏的局面
景氣差時是藏家的好時機(業者能買到壺未必賣的出,買到壺之時....實力不夠的業者任由藏家宰割)
景氣佳時是陶手的好時機(業者在景氣大好之時,買不到壺....能買到壺之時,又是景氣開始反轉始,高點套牢一手壺)
台灣過去的經驗歷歷在目,貪字少了一點成了貧,求贏之前先想到敗阿.....
作首打油詩
接觸紫砂有二十年跌跌撞撞也二十年
買什麼壺收什麼壺長期以來困擾著我
歡喜異常終有所悟壺海浮沉壺商有四
賣對的壺以對的價賣對的壺不對的價
賣不對壺以對的價賣不對壺不對的價
玩商品壺要挑精品買早期壺要重土工
收名家壺要選重器賞老古壺要真到代
除此之外皆為商品以上所言個人淺見
謝謝大家收看
作者: 且吃茶处    时间: 2010-5-9 12:35
另外再建议补充一点:投诉不能是无限期,一定要有一个买家的自成交之日起——几天为投诉有效。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0-5-9 12:13
如果是保真的壶.投诉当然要无限期了
作者: 江中道    时间: 2010-5-9 12:45
联盟只是一个平台,而不是交易中介。
除注册商家外,对其他会员均为免费的。
注册商家600元的年费,相对维持联盟运转的费用,也是杯水车薪。
联盟做到这一步,这种威慑已经足够了。
作者: qhxm    时间: 2010-5-9 13:53

作者: 紫砂爱好者    时间: 2010-5-9 14:10





欢迎光临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http://www.jadepot.com.cn/BBS/) Powered by Discuz! X3.3